事件:中国音乐家协会19日在京召开“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座谈会,与会代表痛批了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同时,以阎肃等为代表的在京40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联名发起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
倡议书认为,音乐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推动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努力创作出优秀的网络音乐作品,创作出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优秀歌曲,运用各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音乐品位和鉴赏能力。
其中以《那一夜》《大连站》《狼爱上羊》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被专家们列表在会上痛批。使人感到震惊的是,尔萨的《为爱放弃自由》也赫然被排于恶俗之中!尚且不去细论《那一夜》《喜刷刷》《狼爱上羊》是否属于恶俗歌曲,但我觉得尔萨的《为爱放弃自由》也这样被贴上标签、“号召抵制”来群起攻之就显得太过分了。“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既然同为音乐工作者,开展正常的批评固然无妨;然而又岂应祭起“恶俗”的高帽。
抵制也应该瞄准对象,有个标准吧,一是内容侵犯他人利益;二是侵犯社会公众利益;三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那么《为爱放弃自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就不能群起而剿之。就这首歌的歌词来说,“我为了爱放弃自由,你却如此轻易就放手,我为了你再次逗留,却换来又一次分手”,专家们觉得歌词浅显,卿卿我我,毫无意义。这些评论让我联想起当年《诗经》里面的“关关雎鸠”都是那个时代很低俗的东西,为高雅人士所不齿,但是这些歌曲的编撰者孔子却不会给予“低俗、恶俗”的高帽。20年前邓丽君的歌曲还被列为黄色歌曲呢!俗,有通俗和庸俗之分,然而,对二者的严格区分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对待通俗文化的问题上,专家们表现出了贵族心态和精英意识,习惯用过去的二分法来对文化进行评价,要么“真善美”,要么“假恶丑”,事实上《为爱放弃自由》表现出一种专情的态度,不正是现在这个感情泛滥的社会所需要的吗?贴近年轻人生活的,就有卖点,唱出年轻人心声的,就能让人接受,能让大众琅琅上口的,那就能流行。论定是否恶俗的裁决权最好交由听众,靠少数有发言权的音乐名宿拍拍脑袋,就给网络歌曲贴上不堪的标签,不仅对创作人员不公平,对听众也不公平。《为爱放弃自由》在网络上一路走红,无缘无故给它贴“恶俗”的标签,我看是音乐界特别是权威界对自己优越地位失落的情绪化态度吧?
这是一个社会愈趋开放、文化愈趋多元的时代,“精英”们的审美观,并左右不了网络歌手的创作自由,同时也干预不了大众的欣赏趣味。一些网络歌曲所以能够蹿红,能够热唱,其生命力也就在于:源于生活,贴近生活,有着人间烟火气,而非“高高在上”;也就在于:创作上更自由、表达心灵上更自由,而并非“条条框框”、束缚多多!这恐怕正是一些以“严肃”、“健康”、“优秀”自命的“精英”音乐人所值得汲取的。说起多元化,尔萨的歌曲也并没有局促于情爱歌曲。例如《心中的圣地》《飞翔的家乡》都是主题非常好,配乐很独特的歌曲。
网络歌曲为什么能走红,最大的特点就是网络为我们表达自己提供了一个十分自由的舞台,贴近生活,更新也快,便于大众接触。建议我们音乐专家不要一讲音乐文化就是阳春白雪,游离于生活之外,高山仰止。传统音乐需要现代载体,有时候牛排大餐真的就不如一碗面。
至于林子一大,什么鸟都有。我们也承认网络歌曲中也有一些恶俗歌曲的存在。大禹治水,重疏导而不采用围堵,最值得后人借鉴。治理恶俗网络歌曲关键也在于引导。我们要抓的不仅仅是低俗歌曲,低俗节目……真正应该解决的还是一些国民的审美取向问题。与其简单抵制,不如良性竞争。还望那些才华横溢的主流音乐界人士多创作出更为百姓喜闻乐见的音乐作品,靠作品说话,靠吸引力说话,而不是靠贴标签、靠“号召抵制”来击败对方!